2017清明放假通知
时间:2017-04-01 点击:次
公司领导、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并结合我司实际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。4月4日(星期二、农历清明节)为法定节假日。4月2日(星期天、4月3日(星期一)放假。4月5日(星期三)正常上班。
二、清明节放假期间,请以上各个部门关好电闸、锁好门窗等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谨防意外事故的发生,以便大家能过一个安全无忧无虑的清明假期。
三、所有员工节日放假期间手机必须保持开机,到外地的必须开通漫游,以便保持联络;外出回家探亲旅游的员工,注意路途安全,及时购买返程票,防止由于车票紧张而延误节后上班。请各位员工做好节假日时间安排,不误正常上班。